AMZ123获悉,近日,据外媒报道,印度尼西亚国会正在讨论对1999年第8号《消费者保护法》的修订,旨在回应消费者在当前市场环境中面临的新问题。
5月22日,印尼贸易部在万丹省丹格朗县查获了168万件不符合规定的中国进口商品,这些商品价值约达188.5亿印尼盾(约合1190万美元)。被扣押的商品包括手工工具、电器产品、电子设备、服装配件以及钢铁制品等。据了解,这批商品由PT Asiaalum Trading Indonesia公司进口,该公司主要从事建筑材料的贸易及相关工业活动。商品存放于其设在芝库帕地区的仓库中。
贸易部指出,该公司在多项方面存在违规行为,包括未符合印尼国家标准(SNI)、未使用印尼语标签、违反安全、健康与环境(K3L)标准,未附操作说明与保修卡(MKG),且未提供合法的进口来源文件。此次发现得益于贸易部对社交媒体上的电商宣传内容的监控,目前调查仍在进行中。
印尼国会第六委员会成员Rivqy Abdul Halim在雅加达指出,大量来自中国的非法进口商品涌入电商平台,凸显出当前消费者保护法规在数字媒体时代面临的严重挑战。他强调,修订后的《消费者保护法》必须将电商平台纳入监管范畴,明确规定违法行为所应承担的责任与处罚,并推动平台方与立法机构进行对话,以建立更全面的法律框架,保障消费者权益。
Rivqy还指出,包括吸尘器、手套、斧头、电子产品和服装等在内的非法商品通过TikTok等社交电商平台销售,存在明显的消费者权益受损风险。他强调,这些销售行为违反了现行《消费者保护法》,因其在没有诚实说明产品信息的情况下,将商品推向市场。
他还指出,目前对电商平台的监管依然薄弱,导致非法商品得以顺利上线和销售。这反映出法律在数字媒体领域仍有盲区,现行《消费者保护法》尚未对通过互联网销售非法商品进行具体规定,目前主要依靠《电子信息与交易法》(ITE法)对相关行为进行约束。
根据ITE法第9条,卖家在电子系统中推销商品时,必须提供有关合同条款、制造商和产品的完整准确信息。然而在实际操作中,消费者面临维权困难,尤其在面对数字媒体上的诽谤指控时,往往处于不利地位。
Rivqy表示,许多消费者在遭遇非法商品或服务质量问题时,并未获得应有的赔偿。他认为,这一方面是由于部分卖家规避责任,另一方面也因为公众对消费者权益缺乏足够认知。因此,新修订的《消费者保护法》必须强化消费者与卖家之间的权利对等,并简化消费者获得赔偿的申诉机制,从而真正实现对消费者权益的有效保护。
作者✎ Summer/AMZ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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