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泽西州起诉亚马逊:DSP物流模式或受到根本冲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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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8月4日,新泽西州总检察长詹妮弗·达文波特对亚马逊提起反垄断诉讼,指控这家电商巨头通过其“配送服务合作伙伴”(Delivery Service Partner,简称DSP)计划,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对独立送货司机施加低薪酬和恶劣工作条件。
这场诉讼的核心,是一个在法律界极具分量的概念——买方垄断(Monopsony)。与通常指卖家垄断的垄断定义不同,买方垄断指一家公司成为某一特定劳动力市场中的唯一买方,从而对就业条件产生过大影响力。这是美国首次有州政府以买方垄断为由提起反垄断诉讼。新泽西州指控亚马逊正是利用其在司机劳动力市场的买方垄断地位,系统性地压低工资、抑制竞争,直接挑战了亚马逊DSP商业模式的根基。

自2018年以来,亚马逊通过DSP计划,建立了一个由数千家小型签约公司组成的网络,负责将包裹从仓库配送到消费者家门口的最后一公里。这些小企业每天为亚马逊在全球递送约2000万个包裹。这种模式帮助亚马逊减少了对UPS、FedEx等大型承运商的依赖,同时加快了配送速度。
然而,新泽西州的诉状指出,表面上独立的承包商模式,实则让亚马逊对司机施加了强大的控制力。尽管亚马逊称DSP为独立企业,但诉状指控这些企业在经济上严重依赖亚马逊,无法独立运营,“使其无法通过提供更高工资或更好条件来争夺司机,而这正是亚马逊能够压低司机工资的原因”。
亚马逊不仅提供待配送的包裹,还提供精确的配送路线、印有品牌标志的制服、专用的软件,以及公司品牌的配送车辆。司机的一举一动被亚马逊通过人工智能、车内摄像头和其他技术严密监控。许多DSP司机报告称,他们被迫在车内用水瓶解决生理需求,以完成亚马逊严苛的配送指标——这已成为一个标志性的症状,折射出整个DSP体系对司机基本尊严的忽视。
新泽西州的诉状详细列举了亚马逊涉嫌违反反垄断法的三项核心行为:
第一,系统性地压低司机工资:亚马逊作为配送司机服务市场的主要买方,通过其压倒性的市场力量,将司机薪酬维持在“人为压低”的水平。DSP无法通过提高工资来争夺司机,因为它们在“经济上依赖亚马逊”,任何偏离亚马逊设定的薪酬框架都可能危及合作关系。
第二,限制劳动力市场竞争:亚马逊试图阻止DSP之间互相雇用对方的司机——这是一种被称为不挖角协议(no-poach agreements)的经典反竞争行为。这种限制直接抑制了司机劳动力市场的正常竞争,进一步压低了工资水平。
第三,打压工会组织活动:诉状指控亚马逊惩罚试图组建工会的司机。在加州帕姆代尔的一个案例中,亚马逊DSP司机在2023年组织起来加入卡车司机工会(Teamsters)后,亚马逊被指控做出非法威胁并拒绝谈判。在新泽西州的诉状中,总检察长办公室详细列举了亚马逊的报复行为:在一个设施外,亚马逊部署无人机监视正在组织工会的司机;在另一起事件中,亚马逊据称因工会活动而终止了一家DSP的合作,导致该运营点关闭,大量司机失业。一些支持工会组织的工人在亚马逊配送站遭到其他DSP的拒绝录用或解雇。
此次诉讼最值得关注的法律创新,是引入了买方垄断这一概念。传统反垄断法关注的是卖方垄断——一家公司控制产品市场后抬高价格、损害消费者。而买方垄断关注的是一家公司在劳动力市场中作为“唯一买家”的控制力——压低工资、恶化工作条件。
这是美国首次有州政府以“买方垄断”为由提起反垄断诉讼。CNBC在报道中指出,新泽西州总检察长办公室明确表示,DSP“在经济上依赖亚马逊”且无法独立运营,“使其无法通过提供更高工资或更好条件来争夺司机,这正是亚马逊能够压低司机工资的原因”。
如果法院支持这一法律理论,其影响将远超亚马逊一案——它将为反垄断法开辟一个全新的适用领域:劳动力市场。任何在特定劳动力市场拥有巨大影响力的公司,都可能因其薪酬和用工政策而面临反垄断审查。
此次诉讼并非孤立事件,而是DSP模式长期面临法律和监管压力的最新一页。
在联合雇主认定方面,DSP服务采购方长期辩称DSP是独立企业,自己并非司机的雇主。然而,美国国家劳工关系委员会(NLRB)曾认定亚马逊是DSP司机的联合雇主。
在反垄断方面,亚马逊目前还在应对美国联邦贸易委员会(FTC)和加州提起的其他反垄断诉讼,指控其非法垄断在线零售市场。FTC诉亚马逊的反垄断案定于2026年10月开庭审理。此次新泽西州的诉讼,是在这一背景下对亚马逊商业模式的又一次系统性挑战。
在立法层面,纽约市议会正在审议《配送保护法》(Delivery Protection Act),该法案旨在限制大企业通过DSP模式规避法律责任。联邦立法层面,也有议员提出法案要求亚马逊直接雇用其配送司机。
亚马逊DSP模式所面临的买方垄断指控,为所有在海外市场依赖第三方服务商的中国出海企业,提供了一个极具价值的风险警示。
第一,独立承包商模式的法律风险正在急剧上升。
亚马逊的案例表明,即使企业将配送、物流等服务外包给第三方,只要企业对服务商的运营(如薪酬、工时、路线、制服、监控)施加了实质性控制,就可能被认定为联合雇主,并因此承担劳工责任。依赖轻资产模式、使用大量承包商的中国出海企业,必须重新审视其与第三方服务商的关系,避免“名为外包,实为控制”的法律陷阱。
第二,买方垄断指控将反垄断法引入了劳动力市场。
这起诉讼的核心创新在于,它运用买方垄断的概念,将反垄断法的适用范围从产品市场扩展到了劳动力市场。如果法院支持这一论点,将开创一个先例,使得任何在劳动力市场拥有巨大影响力的公司,都可能因其薪酬和用工政策而面临反垄断审查。对于在海外市场拥有庞大用工需求的中国企业,这是一个需要高度警惕的信号。
第三,复杂的合同条款可能构成反竞争行为。
亚马逊DSP合同中限制承包商互相挖角员工的条款,被指控为抑制劳动力市场竞争。出海企业在制定与渠道商、服务商的合同时,需要评估相关条款(如排他性、竞业限制等)是否可能被解读为限制竞争,从而触犯当地的反垄断法规。
第四,劳工权益议题已成为企业在美运营的核心合规风险之一。
从联邦贸易委员会(FTC)到州总检察长,从NLRB到国会,亚马逊的劳工实践正受到全方位审视。这反映出美国社会对企业劳工责任的期待正在提高,执法力度也在加强。对于中国出海企业而言,仅仅遵守最低工资法律已不足够,需要将劳工权益、工作条件等ESG因素纳入企业合规和品牌建设的核心考量。
新泽西州起诉亚马逊,是亚马逊DSP模式面临的最严峻的法律挑战之一。它通过引入买方垄断这一有力概念,不仅指控亚马逊压榨了司机,更旨在从根本上否定其DSP商业模式的合法性。
买方垄断这一法律理论的引入,可能从根本上改变科技平台利用独立承包商模式的游戏规则。 如果法院认定亚马逊在司机劳动力市场构成买方垄断,不仅意味着亚马逊可能被迫改变其DSP模式,更意味着所有依赖大规模第三方承包商的企业——从网约车平台到外卖配送平台——都可能面临类似的反垄断审查。
对于中国出海企业而言,这起诉讼的本质在于:在成熟市场,劳工权利和反垄断正在交叉,形成一道新的合规防线。过去依靠“独立承包商”模式来降低成本和规避责任的做法,正面临前所未有的系统性挑战。那些能够在业务模式中主动解决劳工权益问题、而非被动应对诉讼的企业,将在下一阶段的全球竞争中占据先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