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口食品报检的流程及步骤(进口食品报关单与检验检疫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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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出口商检流程是怎样的
产品出口商检流程主要有4个环节:接受报验、抽样、检验和签发证书。
1、接受报验:报验是指对外贸易关系人向商检机构报请检验。报验时需填写“报验申请单”,填明申请检验、鉴定工作项目和要求,同时提交对外所签买卖合同,成交小样及其他必要的资料。
2、抽样:商检机构接受报验之后,及时派员赴货物堆存地点进行现场检验、鉴定。抽样时,要按照规定的方法和一定的比例,在货物的不同部位抽取一定数量的、能代表全批货物质量的样品(标本)供检验之用。
3、检验:商检机构接受报验之后,认真研究申报的检验项目,确定检验内容,仔细审核合同(信用证)对品质、规格、包装的规定,弄清检验的依据,确定检验标准、方法,然后抽样检验,仪器分析检验;物理检验;感官检验;微生物检验等。
4、签发证书:在出口方面,凡列入种类表内的出口商品,经商检验合格后签发放行单(或在“出口货物报关单”上加盖放行章,以代替放行单)。
凡合同、信用证规定由商检部门检验出证的,或国外要求签检证书的,根据规定签发所需封面证书;不向国外提供证书的,只发放行单。种类表以外的出口商品,应由商检机构检验的,经检验合格发给证书或放行单后,方可出运。
扩展资料:产品出口商检所需要提供的材料及要求:
1、进出口货物报关单。一般进口货物应填写一式二份;需要由海关核销的货物,如加工贸易货物和保税货物等,应填写专用报关单一式三份;货物出口后需国内退税的,应另填一份退税专用报关单
2、货物发票。要求份数比报关单少一份,对货物出口委托国外销售,结算方式是待货物销售后按实销金额向出口单位结汇的,出口报关时可准予免交陆运单、空运单和海运进口的提货单及海运出口的装货单。
海关在审单和验货后,在正本货运单上签章放行退还报关贡,凭此提货或装运货物。
4、货物装箱单。其份数同发票。但是散装货物或单一品种且包装内容一致的件装货物可免交。
5、出口收汇核销单。一切出口货物报关时,应交验外汇管理部门加盖″监督收汇”章的出口收汇核销单,并将核销编号填在每张出口报关单的右上角处。
6、海关认为必要时,还应交验贸易合同、货物产地证书等
7、其它有关单证,包括:
(1)经海关批准准予减税、免税的货物,应交海关签章的减免税证明,北京地区的外资企业需另交验海关核发的进口设备清单。
(2)已向海关备案的加工贸易合同进出口的货物,应交验海关核发的"登记手册”。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出口商检
进口报关需要哪些资料和流程
进出口商向海关报关时,需提交以下资料:
1、进出口货物报关单。
2、发票。
3、装箱单。
4、合同。
5、海关认为必要时,还应交验贸易合同、货物产地证书等。
6、其它有关单证。包括:
(1)经海关批准准予减税、免税的货物,应交海关签章的减免税证明;
(2)已向海关备案的加工贸易合同进出口的货物,应交验海关核发的"登记手册"。
进口报关流程:
一、首先是要提供到货通知书、正本提单或电放保函换取单。
二、准备进口报关所需单证:
1.必备单证:清单、发票、合同、报关报检委托书
2.从欧盟、美国、韩国、日本进口货物,如是木制包装箱的需提供热处理证书或植物检疫证书,如是非木制的提供无木制包包装。
3.税则所规定的各项证件(如进口许可证、机电证、重要工业品证书)4.有减免税手册的提供减免税证明手册。
三、进口申报后如海关审价需要,客户需提供相关价格证明。如信用证、保单、原厂发票、招标书等海关所要求的文件。
四、海关打印税单后,客户需在7个工作日缴纳税费。如超过期限,海关按日计征滞纳金。
五、报关查验放行后,即可提货回家(仓库)。
关于国外食品进口的流程
企业报检要求:
在报检时,货主或其代理人需向口岸检验检疫机构提供:
(一)《入境货物报检单》;
(二)贸易合同、装箱单、提单和货运发票(复印件);
(三)产地证明、卫生评价资料复(原件);
(四)对于需办理进境动植物检疫审批的食用性动植物产品,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境动植物检疫许可证》和生产国(地区)官方机构安全卫生证明(原件)。
扩展资料:
检验检疫部门提醒消费者在选购进口食品时要擦亮眼睛,一般需要注意4点。
一是、关注权威机构的公告和媒体频道,列入问题产品名单或有风险警示的产品请勿购买。
二是、查看进口食品包装上有无合格的中文标签。中文标签、中文说明书应载明食品的原产地以及境内代理商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中文标签应同时符合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的相关要求,标明食品名称、配料或原料、净含量、生产日期、保质期或保存期。
某些食品还应标注储存方法、食用方法等特殊说明。进口保健食品包装上必须标注批准文号和规定的保健食品标志,中文标签应加注功效成分及含量,保健功能、适宜人群、食用方法及食用量等内容。
三是、检查进口食品的包装是否完整,外观性状是否正常。如果包装有破损或外观出现可疑的颜色变化、相互黏连、不正常沉淀等异常现象,切勿购买。
四是、查看出入境检验检疫卫生证书。进口食品是法定检验商品,进口经营单位必须向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报检,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对检验合格的进口食品签发卫生证书。消费者可向经营单位索取卫生证书,并核对食品品名、规格、生产日期等与证书显示的内容是否一致。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进口食品
出口食品报检要求
出口食品报检是指在海关验放前,经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AQSIQ)授权的检验检疫机构进行的检验检疫工作。进口食品需要符合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的要求,并获得出口国的认可,才可以顺利出口。
我国实行出口食品强制性检验制度,所有进入国际市场的食品都需进行报检。出口食品报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进口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由AQSIQ授权的检验检疫机构进行检验。出口食品报检一般包括外观检查、化学成分检查、微生物学检查和加工质量检查。出口食品报检的目的主要是保障出口食品的安全卫生,加强市场监管,维护我国的食品安全形象。同时,也能提高出口产品的竞争力,增加出口收入。除了AQSIQ授权的检验检疫机构进行报检,还需按照目的地国家或地区的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要求,对出口食品进行相应的检测和认证。
哪些情况下需要出口食品报检?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所有出口食品都必须进行报检。具体来说,出口食品报检适用于一下情形:1.对目的地国家或地区的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要求需要进行报检的食品;2.法律法规明确规定需要进行报检的食品,包括动物性食品、水产品等;3.其他涉及国家安全、人身安全和公共利益的食品。
出口食品报检是保障出口食品安全卫生,维护我国食品形象,提高出口收入的重要措施。企业在出口食品前,务必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对食品进行必要的检测和认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第二十条对进出口商品实行检验制度,风险分级采取不同的检验措施,以保证商品的质量、卫生、动植物防疫和环境保护。
出口食品的报检要求是什么
(一)出口食品生产企业须获得卫生注册登记资格;
(二)外贸合同(确认书或函电)或信用证(复印件);
(三)申报食品的装箱单和货运发票(复印件);
(四)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厂检单(原件);
(五)生产过程中需使用食品添加剂的出口食品生产企业,需在所在辖区检验检疫机构申报出口食品使用的添加剂;
(六)为控制疫病、疫情或执行国家质检总局有关强制性要求,检验检疫机构可临时要求报检人在申报出口食品时提供其他材料:进口国(地区)卫生标准、有关国际标准、企业标准、企业食品安全卫生管理体系相关文件等;
(七)外埠食品生产企业的出口
按照产地检验原则,出口食品应在生产加工地办理相关检验检疫手续。需经北京口岸出境的食品,发货人须持有生产地检验检疫机构签发的《处境货物换证凭单》向口岸检验检疫机构申请查验,经查验合格的,由出境口岸检验检疫机构按有关规定换发《处境货物通关单》放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