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贸易包含哪些内容(自由贸易包括哪些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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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TO规则有哪些
WTO规则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基本原则规则。包括非歧视原则、自由贸易原则等,是WTO体系的核心内容。其中非歧视原则包含最惠国待遇原则和国民待遇原则,确保了WTO成员间的贸易平等性;自由贸易原则则致力于消除贸易壁垒,促进全球贸易自由化。
二、市场准入规则。涵盖了关于货物贸易、服务贸易以及知识产权等领域的市场准入标准和规定。例如,在货物贸易方面,涉及到关税水平、海关估价以及原产地规则等;在服务贸易方面,涵盖服务提供方式、服务市场开放程度等。
三、解决争端规则。由于成员国间的贸易摩擦在所难免,WTO提供了一套完善的争端解决机制,包括磋商、谈判、专家小组仲裁等程序性规则,确保成员间的贸易争端能够得到公正、公平和有效的解决。这些规则的存在对维护多边贸易体制的稳定起到了重要作用。
四、其他相关规则。包括关于贸易政策的审议规则、贸易与环境规则等。贸易政策的审议是对成员的贸易政策进行定期评估,以检查其是否符合WTO的相关规则和协议;而贸易与环境规则则强调了贸易活动与环境可持续性之间的平衡,鼓励成员在发展经济的同时保护环境。
综上所述,WTO规则涵盖了基本原则、市场准入、争端解决以及其他相关规则等多个方面,形成了一个全面且系统的国际贸易体系框架,旨在促进全球贸易的自由化、便利化和规范化发展。这些规则的制定和实施对于维护全球多边贸易秩序和促进全球经济繁荣具有重要意义。
经济一体化主要包含哪些不同的阶段
美国著名经济学家巴拉萨把经济一体化的进程分为四个阶段:
(1)贸易一体化,即取消对商品流动的限制;
(2)要素一体化,即实行生产要素的自由流动;
(3)政策一体化,即在集团内达到国家经济政策的协调一致;
(4)完全一体化,即所有政策的全面统一。
拓展资料:
经济一体化是国家与国家间的经济联合。经济一体化不但是世界经济的特有现象,而且是当代世界经济的特有现象。它反映了当代世界经济的一个重要特征。概括地说,经济一体化有以下特征;第一,它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国家在经济上的联合;第二,经济一体化需要国家对经济的联合调节;第三,经济一体化有不同的程度和不同的范围。
最后,经济一体化有可能在已有基础上不断发展,因而是一个过程,不同水平的一体化只是整个一体化过程中的一个阶段;且经济一体化会对成员国产生有利结果,并产生新的经济机制从经济一体化的内容来看,可以有贸易一体化、货币一体化、经济政策一体化、经济计划一体化等。
如果按照程度及发展水平的不同,经济一体化可以分为自由贸易区、关税同盟、共同市场、经济联盟等四种类型。一般地说,经济一体化只能在相同类型的国家间实现,相似的经济机制和经济制度是构成一个新的经济体的基础。
在实行经济一体化的国家之间,产品和生产要素的流动是最基本的内容。这一过程会对一体化组织的内外产生重要影响及两种不同的效应,因而经济一体化成为当代世界经济中的一种特有机制,对世界经济产生了不可忽略的影响。
...的基本形式又是什么对外贸易政策又包含哪些内容
对外贸易政策
在理论上,自由贸易理论一直占有主导地位。但在实践中,自由贸易政策只在很短一段时间,在少数国家内实行。大多数国家在长时期内普遍采用的是保护贸易政策。
本章重点掌握的内容:
一、对外贸易政策的实质
一国的对外贸易政策,是一国政策为实现一定的政策目标在一定时期内对本国进出口贸易所实行的政策,它是为国家最高利益服务的,是统治阶级意志的集中反映。它包括:对外贸易总政策、国别对外贸易政策、进出口商品政策。
一个国家的对外贸易政策是这个国家的经济政策和对外政策的重要组成部分,它随着世界政治、经济形势的变化,国际政治、经济关系的发展而改变,同时它也反映各国经济发展的不同水平,反映各国在世界市场上的力量和地位,另外它也受一国内部不同利益集团的影响。
一国的对外贸易政策有两种基本类型:自由贸易政策和保护贸易政策。
二、自由贸易政策
自由贸易政策,就是国家对对外贸易不加干预和限制,让商品自由进口和出口。
自由贸易这一思想首先是由英国的工业资产阶级提出来的,当时英国的工业资产阶级和贵族地主阶级围绕《谷物法》的问题半争了几十年,1846年,《谷物法》废除,自由贸易政策取得了胜利。
斯密,特别是李嘉图的国际分工、国际贸易理论自由贸易政策提供了理论前提。
三、保护贸易政策
保护贸易政策,就是国家采取种种措施来限制商品的进口或管制商品的出口,干预对外贸易,保护本国市场和本国生产。
保护贸易政策最早实施是在18世纪末的美国和19世纪上半叶的德国。它的理论基础是由李斯特在《政治经济学》的国民体系中提出来的,他认为,斯密和李嘉图理论的根本缺点在于宣扬世界主义而忽视各国经济发展的民族特点,由于各国经济发展所处的历史阶段不同,应当制定适合本国经济特点的理论和政策。他主张为保护国民生产力而实施保护贸易政策,但李斯特主张的保护贸易,并不是无条件的保护,而是对某些需要保护的幼稚工业才给予保护。
四、侵略性保护贸易政策
在垄断资本主义时期,帝国主义国家实行的是侵略性的保护贸易政策,它同垄断前资本主义时期的保护贸易政策的区别是:它不是保护国内幼稚工业,而是保护高度发达的垄断工业,以增强其在国内外市场上的垄断地位;它不是消极地防御外国商品的侵入本国市场,而是采取种种奖出限入措施,加紧对外扩张,以占领国外市场,它不是保护一般的资产阶级,而是保护大垄断资产阶级。可见,帝国主义的侵略性保护贸易政策具有极大的侵略性和扩张性。
侵略性保护贸易政策是以凯恩斯主义的保护贸易学说作为它的理论基础的。
五、贸易自由化
从20世纪50年代开始,发达资本主义国家不同程度放宽了进口限制,在它们的对外贸易政策中出现了贸易自由化倾向。所谓贸易自由化,是指主要资本主义国家在世界范围内采取的逐步降低关税和放松其他进口限制的政策。
六、新贸易保护主义
主要资本主义国家从70年代中期开始广泛采取并不断强化种种非关税壁垒措施,作为实行贸易保护主义的主要手段,以限制别国商品的进口。
七、管理贸易
70年代末以来,西方资本主义国家的贸易政策开始向管理贸易转变。管理贸易一般包括两方面的含义:一方面,从国与国之间的贸易关系看,它指的是通过国际协定、政府间协议、民间协商等方式,来控制价格,协调关系,以缓和各国间的贸易磨擦,实际上也就是各国宏观经济政策的国际协调;另一方面,个别国家的政府通过国内立法,或用双边、多边协调管理的办法来管理本国的对外贸易。
中国曾经和哪些国家签订过条约,内容是什么
中英《南京条约》、中美《望厦条约》、中法《黄埔条约》、中英、中法、中俄《北京条约》、中日《马关条约》等。
一、《南京条约》
《南京条约》(Treaty of Nanking),清廷原称“万年和约”,后世又称“江宁条约”、“南京条约”,是中国近代史上第一个不平等条约。
该约于1842年8月29日(道光二十二年七月二十四日),由清朝政府钦差大臣耆英、伊里布与英国代表璞鼎查在停泊于南京下关江面的英舰皋华丽号上签订,标志着第一次鸦片战争的结束。
《南京条约》共十三款,其中要求中国:
1、割让香港岛;
2、向英国赔偿鸦片烟价、商欠、军费共二千一百万银元;
3、五口通商,开放广州、福州、厦门、宁波、上海五处为通商口岸,允许英人居住并设派领事;
4、协定关税,英商应纳进出口货税、饷费,中国海关无权自主;
5、废除公行制度,准许英商在华自由贸易等。
此外,也规定双方官吏平等往来、释放对方军民以及英国撤军等事宜。
2、《望厦条约》
《望厦条约》又称《中美五口通商章程》,是1844年(道光二十四年)7月3日清朝与美国在澳门的望厦村签订的不平等条约,也是清政府与美国签订的第一个不平等条约。
中美《望厦条约》共34款,并附有海关税则。主要内容为美国在通商、外交等方面,享有与英国同等的权利。
也就是说,英国通过鸦片战争获得的特殊权益,除割地、赔款外,美国全部获得,而且在许多方面危害中国更厉:
1、协定关税
条约规定:“倘中国日后欲将税率变更,须与合众国领事等官议允”。此为《南京条约》规定“协定关税”范围的进一步扩大,严重地损害了中国的经济。
2、扩大领事裁判权范围
条约规定:中国国民与美国国民发生诉讼事件,美国国民由美国领事等官员捉拿审讯,按照美国法律与惯例处理。
美国国民在中国与别国国民发生争议,“应听两造查照各本国所立条约办理”,中国官员无权过问。由此,清朝对美国国民的逮捕、审讯定罪、惩治的司法权力全部丧失。
3、侵犯中国的领海权
美国兵船可以任意到中国港口“巡查贸易”,清朝港口官员须“友好”接待。停泊在中国的美国商船,清朝无从统辖。
4、规定了12年后可以“修约”的条款
此外,条约还同样规定了片面最惠国待遇,如中国日后给他国以某种优惠,美国应一体均沾。
3、《黄埔条约》
《黄埔条约》(Treaty of Whampoa)又称《中法五口贸易章程:海关税则》,是1844年(道光二十四年)10月24日清朝与法国在广州黄埔签订的不平等条约,也是法国侵略中国的第一个不平等条约。
中法《黄埔条约》共36款,并附有“海关税则”。主要内容有:
1、法国人可以在五个通商口岸永久居住,自由贸易,设立领事,停泊兵船等。对法国人的家产、财货,中国政府负责保护,中国人均不得欺凌侵犯。
2、中国将来如改变海关税则,应与法国“会同议允后,方可酌改”。
3、法国享有领事裁判权,法国人与中国人或其他外国人之间发生诉讼,中国官员均不得过问。
4、片面最惠国待遇。
5、法国人可以在五口建造教堂、坟地,清政府有保护教堂的义务。
4、《北京条约》
《北京条约》,包括《中英北京条约》、《中法北京条约》、《中俄北京条约》,是1860年清朝政府于第二次鸦片战争后在北京分别与英国、法国、俄国签订的不平等条约。
1、中英北京条约
清政府与英国于1860年10月24日签订条约,英方代表为额尔金伯爵。约文中英文共10页,条文主要内容如下:
清朝确认中英《天津条约》有效性;
清朝割让广东新安县(今香港界限街以南)的九龙半岛给英国;
清朝增开天津为商埠;
增加中英《天津条约》的赔款至800万两;
允许西方传教士到中国租买土地及兴建教堂;
容许外国商人招聘汉人出洋工作,充当廉价劳工(苦力);
中英北京条约中割让的九龙半岛部分
中英北京条约中割让的九龙半岛部分
根据1985年《中英联合声明》,英国政府已于1997年7月1日零时将香港地区(包含香港岛,九龙半岛及新界)交还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中国政府于同日对香港恢复行使主权。
2、中法北京条约
清政府与法国于1860年10月25日签订条约,法国代表为葛罗男爵。约文中法文共27页,条文主要内容如下:
清朝批准中法《天津条约》,赔款增为800万两;
归还从前没收的天主教财产;
中文条约第七款明定法国传教士在各省租买田地及建造自便,但法文版无此条;
清朝同意开放大连为商埠;
3、中俄北京条约
清政府与俄国于1860年11月14日签订条约,俄国代表为伊格那提耶夫伯爵。约文中俄文共43页。
清末副都统容山、吴大澄立中俄边界那字碑(东北烈士纪念馆藏)
清末副都统容山、吴大澄立中俄边界那字碑(东北烈士纪念馆藏)
在英法联军之役快将完结时,俄国声称自己之前对英国、法国调停战争有功,逼清政府签署这条约。当时咸丰皇帝出走热河,负责一切善后工作的奕䜣求和心切,就签署了中俄北京条约。条文主要内容为:
清朝承认1858年的《瑷珲条约》的有效性,并将原先规定为中俄“共管”的乌苏里江以东至海之地(包括库页岛以及不冻港海参崴在内)约40万平方公里归俄国所属,从此中国失去了东北地区对日本海的出海口;
规定中俄西段疆界,自沙宾达巴哈起经斋桑卓尔、特穆尔图卓尔(今伊塞克湖)至浩罕边界,“顺山岭、大河之流及现在中国常驻卡伦等处”为界;
开放张家口、库伦、喀什噶尔为商埠;
俄国在库伦、喀什噶尔设立领事馆。
中俄北京条约涉及的中国领土
中俄北京条约涉及的中国领土
两项条约划定了俄国和中国的现代的东部疆界。另外,条约中为中俄西段边界走向作出了原则规定,成为后来1864年《中俄勘分西北界约记》的分界基础,中国将巴尔喀什湖以东、以南和斋桑卓尔南北四十四万多平方公里的中国领土割给俄国。
5、《马关条约》
《马关条约》是中国清朝政府和日本明治政府于1895年4月17日(光绪二十一年三月二十三日)在日本马关(今山口县下关市)签订的不平等条约,原名《马关新约》,日本称为《下关条约》或《日清讲和条约》。《马关条约》的签署标志着甲午中日战争的结束。
《马关条约》包括《讲和条约》11款,《另约》3款,《议订专条》3款,以及《停战展期专条》2款,主要内容如下:
1、中国将管理下开地方之权并将该地方所有堡垒、军器、工厂及一切属公物件,永远让与日本。
下开划界以内之奉天省南边地方。从鸭绿江口溯该江抵安平河口,又从该河口划至凤凰城、海城及营口而止,画成折线以南地方;所有前开各城市邑,皆包括在划界线内。
该线抵营口之辽河后,即顺流至海口止,彼此以河中心为分界。辽东湾东岸及黄海北岸在奉天所属诸岛屿,亦一并在所让界内。
2、台湾全岛及所有附属各岛屿。
3、澎湖列岛。即英国格林尼次东经百十九度起、至百二十度止及北纬二十三度起、至二十四度之间诸岛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