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税收政策正式施行,本月起全面落地实施
“关、汇、税、商”系统搭建,点击获取跨境合规解决方案>>>

01、免税办理节点实现前置调整
9810 海外仓业务模式具备物流链路周期长、资金结算周期滞后、业务相关要素分布零散的核心特征。受此影响,过往诸多跨境卖家普遍将出口免税申报、合规资料整理归集等工作后置处理,秉持 “先完成货物出境配送,税务相关事宜后续逐步处理” 的操作思路。
而随着 2026 年 11 号公告正式实施,免税申报及资料准备工作,已无法再沿用事后补办的传统模式。

具体来看,本次政策调整主要体现为三大核心变化:
第一,免税申报时限首次予以明晰,36 个月为法定硬性时限。
新规明确规定,企业应自货物报关出口当日(以海关出口报关单标注的出口日期为依据)起36个月内完成免税申报,超出该期限未申报的,一律视同内销业务征收增值税。同时政策划定适用边界:2025年12月31日及之前发生的出口业务,不纳入本次 36 个月时限管理范畴,依旧遵循原有政策要求执行。
对于跨境卖家而言,核心意义并非新增一项期限约束,而是 9810 模式下的免税管理首次确立清晰的时间标尺,以往可延后处理的单证归集与申报流程,需前置整合至日常经营管理体系中。
第二,免税备案环节整合优化,单证留存核验权重显著提升。
政策废止独立的免税备案流程,企业仅需预先完成出口退(免)税基础备案,同时按照监管要求完整留存 9810 出口业务全流程单证资料。
该条款极易被误读为流程简化,行业专业观点则指出,其本质为前端流程精简、后端资料管控趋严:虽减少专项备案操作环节,但对业务全链路资料的完整性、逻辑关联性与可追溯性,设定了更为严苛的标准。
简言之,免税合规的核心依据,转变为订单、物流、报关、海外仓配、销售(如涉及)全链条数据的闭环匹配与交叉印证,而非单一单证资料的表面完备。
第三,收汇约束条件适度放宽,事后追责机制进一步明晰。
选择免税申报的业务,无需满足出口退税对应的收汇或视同收汇硬性要求,针对海外仓业务回款周期不稳定、结算模式多元化的特性,有效降低前端操作层面的限制。
但政策同步明确后续监管追责规则:若经核查确认相关业务属于应征税范畴(包含虚假贸易、单证伪造等违规情形),需依照征税规定补缴税款。
这意味着收汇不再作为统一准入门槛,而业务真实性核查与违规追责的执行路径,具备更清晰的政策依据。
整体而言,11 号公告并没有改动出口业务可享受免税的基本政策框架,但针对 9810 海外仓卖家,把两项核心要求界定得更加清晰:一是严格把控申报时限,二是确保业务资料形成完整闭环,做到按期申报、全链路可核查、责任划分明确。
以往将免税流程延后处理的操作模式已不再适用,相关工作需要提前规划,融入业务全流程之中。

02、无票免税登记流程优化调整
深圳市商务局于1月31日发布通知,明确深圳市跨境电商线上综合服务平台 “无票免税” 登记模块已完成优化调整,并将在 2026 年 2 月 1 日正式上线运行。
跨境电商企业可直接通过该官方线上平台,办理 “无票免税” 登记业务,全流程均可在线完成,无需线下提交材料。

在适用范围方面,此次通知清晰界定,登记模块主要面向 9610 出口清单及报关单全链路相关主体,具体包括境内发货人、生产销售单位,以及在报关单表头、清单商品项中备注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实际卖家。
平台支持的业务范围同样有明确限制:只有通过深圳综服平台申报并结关的清单、经深圳单一窗口申报结关的报关单所对应的深圳企业,方可使用该模块;委托代理出口的,承担报关职责的境内发货人也需为深圳本地企业。
关于单证申报标准,通知着重强调:企业委托代理出口且报关单未体现生产销售单位的,应在表头备注实际卖家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及商品项号;清单申报则需在商品项备注栏填写卖家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深圳此次平台上线同步收紧办理入口,实则是前期试点铺垫后的有序落地。2025 年下半年开始,行业就针对 9610 模式推进无票免税、无票免征的试点工作,广州、杭州等城市率先试水,核心是打通无进项发票下免税登记的标准流程。
深圳此前也联合部分物流企业开展小范围登记测试,尝试把无票免税的适用范围,从 9610 拓展至海外仓等更长链路业务。
在行业视角下,深圳本次正式上线,本质是对前期试点的梳理与归拢。其一,经过测试验证,平台与通关数据已可实现自动核验和全程留痕,免税登记不再依赖人工沟通或第三方代办;其二,业务规模化后,第三方代办的风险被持续放大,数据不一致、信息漏填、链路无留痕等问题,会造成责任不清、核查困难,将登记权限交还企业自身,更有利于明确责任划分。
正因如此,深圳市商务局在通知中专门提示,未委托任何第三方机构代办无票免税登记,企业必须通过官方综服平台自主办理。
业内观点认为,随着各地官方平台功能逐步成熟,依托官方平台集中办理、收紧入口的模式,将会成为各地无票免税管理的常态。
通知还明确了具体办理节奏:企业需在出口货物结关后,至少提前2个自然日预约登记,系统将按照 T+2 规则,在预约后的第三日开放数据确认功能。


01、免税办理节点实现前置调整
9810 海外仓业务模式具备物流链路周期长、资金结算周期滞后、业务相关要素分布零散的核心特征。受此影响,过往诸多跨境卖家普遍将出口免税申报、合规资料整理归集等工作后置处理,秉持 “先完成货物出境配送,税务相关事宜后续逐步处理” 的操作思路。
而随着 2026 年 11 号公告正式实施,免税申报及资料准备工作,已无法再沿用事后补办的传统模式。

具体来看,本次政策调整主要体现为三大核心变化:
第一,免税申报时限首次予以明晰,36 个月为法定硬性时限。
新规明确规定,企业应自货物报关出口当日(以海关出口报关单标注的出口日期为依据)起36个月内完成免税申报,超出该期限未申报的,一律视同内销业务征收增值税。同时政策划定适用边界:2025年12月31日及之前发生的出口业务,不纳入本次 36 个月时限管理范畴,依旧遵循原有政策要求执行。
对于跨境卖家而言,核心意义并非新增一项期限约束,而是 9810 模式下的免税管理首次确立清晰的时间标尺,以往可延后处理的单证归集与申报流程,需前置整合至日常经营管理体系中。
第二,免税备案环节整合优化,单证留存核验权重显著提升。
政策废止独立的免税备案流程,企业仅需预先完成出口退(免)税基础备案,同时按照监管要求完整留存 9810 出口业务全流程单证资料。
该条款极易被误读为流程简化,行业专业观点则指出,其本质为前端流程精简、后端资料管控趋严:虽减少专项备案操作环节,但对业务全链路资料的完整性、逻辑关联性与可追溯性,设定了更为严苛的标准。
简言之,免税合规的核心依据,转变为订单、物流、报关、海外仓配、销售(如涉及)全链条数据的闭环匹配与交叉印证,而非单一单证资料的表面完备。
第三,收汇约束条件适度放宽,事后追责机制进一步明晰。
选择免税申报的业务,无需满足出口退税对应的收汇或视同收汇硬性要求,针对海外仓业务回款周期不稳定、结算模式多元化的特性,有效降低前端操作层面的限制。
但政策同步明确后续监管追责规则:若经核查确认相关业务属于应征税范畴(包含虚假贸易、单证伪造等违规情形),需依照征税规定补缴税款。
这意味着收汇不再作为统一准入门槛,而业务真实性核查与违规追责的执行路径,具备更清晰的政策依据。
整体而言,11 号公告并没有改动出口业务可享受免税的基本政策框架,但针对 9810 海外仓卖家,把两项核心要求界定得更加清晰:一是严格把控申报时限,二是确保业务资料形成完整闭环,做到按期申报、全链路可核查、责任划分明确。
以往将免税流程延后处理的操作模式已不再适用,相关工作需要提前规划,融入业务全流程之中。

02、无票免税登记流程优化调整
深圳市商务局于1月31日发布通知,明确深圳市跨境电商线上综合服务平台 “无票免税” 登记模块已完成优化调整,并将在 2026 年 2 月 1 日正式上线运行。
跨境电商企业可直接通过该官方线上平台,办理 “无票免税” 登记业务,全流程均可在线完成,无需线下提交材料。

在适用范围方面,此次通知清晰界定,登记模块主要面向 9610 出口清单及报关单全链路相关主体,具体包括境内发货人、生产销售单位,以及在报关单表头、清单商品项中备注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实际卖家。
平台支持的业务范围同样有明确限制:只有通过深圳综服平台申报并结关的清单、经深圳单一窗口申报结关的报关单所对应的深圳企业,方可使用该模块;委托代理出口的,承担报关职责的境内发货人也需为深圳本地企业。
关于单证申报标准,通知着重强调:企业委托代理出口且报关单未体现生产销售单位的,应在表头备注实际卖家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及商品项号;清单申报则需在商品项备注栏填写卖家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深圳此次平台上线同步收紧办理入口,实则是前期试点铺垫后的有序落地。2025 年下半年开始,行业就针对 9610 模式推进无票免税、无票免征的试点工作,广州、杭州等城市率先试水,核心是打通无进项发票下免税登记的标准流程。
深圳此前也联合部分物流企业开展小范围登记测试,尝试把无票免税的适用范围,从 9610 拓展至海外仓等更长链路业务。
在行业视角下,深圳本次正式上线,本质是对前期试点的梳理与归拢。其一,经过测试验证,平台与通关数据已可实现自动核验和全程留痕,免税登记不再依赖人工沟通或第三方代办;其二,业务规模化后,第三方代办的风险被持续放大,数据不一致、信息漏填、链路无留痕等问题,会造成责任不清、核查困难,将登记权限交还企业自身,更有利于明确责任划分。
正因如此,深圳市商务局在通知中专门提示,未委托任何第三方机构代办无票免税登记,企业必须通过官方综服平台自主办理。
业内观点认为,随着各地官方平台功能逐步成熟,依托官方平台集中办理、收紧入口的模式,将会成为各地无票免税管理的常态。
通知还明确了具体办理节奏:企业需在出口货物结关后,至少提前2个自然日预约登记,系统将按照 T+2 规则,在预约后的第三日开放数据确认功能。






浙江
03-12 周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