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进口清关】CBP 通知:提交给美国海关与边境保护局的备案进口商数据的准确性(91 FR 53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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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案进口商 IOR 或代其行事的持牌报关行必须确保 CBP 5106 表格上提交的信息准确、完整,并根据需要进行更新。自 2026 年 9 月 18 日起,如果 CBP 认定 CBP 5106 表格上的信息不准确或不完整,CBP 将立即作废相关的 IOR 编号,并可能视情况采取其他适当的执法行动。此次 IOR 的 5106 表格信息准确性的审查是 CBP 落实行政令 EO 14411 中的各项优先事项的第一步,CBP 后面还会着手修订有关进口商资格的法规、指导文件和政策。2026 年 9 月 2 日,美国海关与边境保护局 CBP 已在《联邦公报》上发布拟议规则(Proposed Rule)公告“提高进口信息披露水平,增强供应链透明度”(Heightened Import Disclosures for Supply Chain Visibility),CBP 正在向贸易界征询意见(意见征询期截止日期为 2026 年 12 月 1 日),探讨加强进口货物供应链可视性的潜在措施,包括可能要求识别货物进口流程中的关键参与主体、完善企业识别信息、收集或留存外国出口单证(Foreign export documentation)以及采用创新型供应链追踪技术。
行政令 EO 14411
2026 年 6 月 3 日,美国总统特朗普签署第 14411 号行政令(Executive Order 14411):加强海关执法(Strengthening Customs Enforcement),旨在通过全面改革加强美国海关法律的执行力度。
(1)该行政令指示美国国土安全部(DHS)和美国海关与边境保护局(CBP)加强针对备案进口商(IOR)的多项要求。其中包括:
提高保证金担保要求,并要求 IOR 始终维持最低限度的美国境内有形资产、保证金,或两者兼有; 对外国 IOR 实施更严格的正式报关(Formal entry)要求; 仅允许美国 IOR 办理非正式报关(Informal entry); 对所有 IOR 施加“良好合规状态”(Good standing)要求;以及 加强对所有从事与货物进口直接相关活动的个人及实体的审查程序。
(2)该行政令指示美国国土安全部(DHS)和美国海关与边境保护局(CBP)制定各项信息披露和认证要求,旨在打击逃避关税及违反供应链规则的行为。
(3)该行政令指示美国国土安全部(DHS)和美国海关与边境保护局(CBP)加强对现行海关法律的执行力度,其中包括设立 50% 的最低处罚门槛(Minimum penalty floor),以限制 CBP 对违反美国海关法律的进口商所评定处罚进行减免的裁量权(Discretion)。
(4)该行政令指示美国国土安全部(DHS)加强对不合规进口货物的扣押和处置(Seizure and disposal),包括降低进口商自愿放弃货物(Voluntary abandonment)的监管负担,并授权第三方对相关货物进行处置。
(5)该行政令指示美国国土安全部(DHS)提高海关执法的透明度,包括每年发布透明度报告。
(6)该行政令指示美国国土安全部(DHS)提出立法建议,以加强海关执法。
联邦公报 CBP 通知 91 FR 53627
2026 年 8 月 19 日,美国海关与边境保护局(CBP)在《联邦公报》上发布 General notice 机构通知,CBP 正在采取初步措施,落实第 14411 号行政命令“加强海关执法”。美国海关与边境保护局(CBP)是美国国土安全部(DHS)下属机构,负责执行美国海关和贸易法律,CBP 正在实施强化执法程序(Enhanced enforcement procedures),以核实新设立及现有的备案进口商 IOR 在 CBP 5106 表格中提供的信息的准确性,备案进口商 IOR 或代表进口商提供信息的报关行必须提供准确完整的进口商信息,信息不准确可能导致进口商编号(IOR numbers)被立即作废,并面临其他执法行动。这项强化执法措施,包括对于 CBP 5106 表格(CBP Form 5106)中存在不准确信息的 IOR 立即作废其 IOR 编号,将于该通知发布 30 天后起,即 2026 年 9 月 18 日开始实施。
第 14411 号行政命令第 2(e) 节(Section 2(e) of E.O. 14411)要求美国国土安全部(DHS)部长采取包括确认所有有效 IOR(Active IORs)是否符合所有适用法规及信息披露要求在内的相关措施。更广泛地说,CBP 目前正依据该行政令第 2 节以及相关法律规定,着手修订有关进口商资格的法规、指导文件和政策。
具体而言,如要成为备案进口商 IOR 并在美国向海关办理进口申报(Make entry),个人(Individual)或实体(Entity)(或代表该个人或实体的持牌报关行)必须通过自动报关行接口 ABI(Automated Broker Interface)或者通过电子邮件向相应的卓越与专业中心 CEE(Center of Excellence and Expertise (Center))提交 CBP 5106 表格(CBP Form 5106),即“创建/更新进口商身份信息表”(Create/Update Importer Identity Form)。
该表格要求提供以下数据要素:
(1)进口商名称(Importer name);
(2)美国国税局 IRS(Internal Revenue Service)雇主识别号 EIN(Employer Identification Number)、社会安全号 SSN(Social Security Number)或 CBP 分配的号码(CBP-assigned number);
(3)邮寄地址(Mailing address);
(4)如果实际所在地地址与邮寄地址不同,则需提供实际所在地地址(Physical location address);
(5)电话号码(Phone number);以及
(6)电子邮件地址(Email address)
CBP 5106 表格还包含若干其他可选数据要素,例如有关公司(Company)、企业组织结构(Business structure)、受益所有权(Beneficial ownership)以及公司高级管理人员(Company officers)的信息。
备案进口商 IOR 或代表 IOR 提供信息的报关行,必须确保 CBP 5106 表格(CBP Form 5106)中提供的所有信息均准确、完整,包括实际地址、电子邮件地址、电话号码、美国国税局雇主识别号 EIN 以及所提供的任何社会安全号 SSN,并确保上述每一项信息均直接属于该 IOR。
根据 CBP 法规的要求,代表客户提交 CBP 5106 表格的报关行必须持有由该 IOR 直接签署的有效授权委托书 POA(Power of Attorney),并且该 POA 必须授权报关行代表 IOR 向 CBP 提交信息。报关行必须直接与 IOR 签署该 POA,不得通过货运代理或其他第三方签署。
为确保符合相关法律要求并避免 IOR 编号可能被作废,IOR 或代表 IOR 提供信息的报关行,在通过 CBP 5106 表格提交实体信息时,必须提供准确、完整的信息,并确保 CBP 存档留存的信息始终准确且为最新信息。报关行必须履行适当的尽职调查义务(Exercise due diligence),以确保相关信息的准确性。报关行不得向 CBP 提供其明知或应知属于虚假或具有误导性的信息,包括未经核实的信息。这包括但不限于:
实际地址(Physical Address):
IOR 提供的实际地址必须为该企业或个人的实际所在地地址(Actual physical location)。该地址不能是注册代理(Registered agent)地址、报关行(Customs broker)地址、货运代理(Freight forwarder)地址、邮政信箱(P.O. box)、商业服务中心(Business service center),也不得是其他个人或实体的地址。对于企业而言,该关联地址可以是企业负责人的住宅地址(Principal's home address)。 电子邮件地址(Email Address):
所提交的电子邮件地址必须有效,并且必须属于该 IOR。报关行或其他第三方不得提供其自身的电子邮件地址,或者提供其他个人或实体的电子邮件地址,替代 IOR 本身的电子邮件地址。 电话号码(Phone Number):
所提供的电话号码必须有效,并且必须属于该 IOR。报关行或其他第三方不得提供其自身的电话号码,或者提供其他个人或实体的电话号码,替代 IOR 本身的电话号码。
在更新上述信息以及 CBP 5106 表格中的其他任何信息时,对 CBP 5106 表格进行认证的主体必须在提交之前采取适当措施核实相关信息。如果认证主体(Certifying party)在 CBP 5106 表格中故意作出虚假陈述,或者实施欺骗、欺诈行为,其可能根据《美国法典》第 18 编第 1001 条(18 U.S.C. 1001)或其他法律规定受到罚款或监禁处罚。此外,由于 IOR 数据是确定关税缴纳责任主体的重要身份识别信息,因此,在 CBP 5106 表格中提供不准确或具有误导性的信息,可能会直接影响向 CBP 履行付款义务,并可能使 IOR 或相关个人依据《虚假申报法案》(False Claims Act)或其他法律承担法律责任。报关行如果提交不准确或无效的 CBP 5106 表格信息,还可能依据《美国法典》第 19 编第 1641 条(19 U.S.C. 1641)受到针对报关行的处罚或承担其他后果。
如果 CBP 认定 CBP 5106 表格(CBP Form 5106)中提供的信息不准确或不完整,自 2026 年 9 月 18 日起,CBP 将立即作废(Void)该 IOR 编号(IOR number)。CBP 将向 IOR 发送书面通知(Written notice),告知其作废 IOR 编号的依据(Basis),该通知将发送至 IOR 最近一次向 CBP 提交的电子邮件地址。如适用,CBP 在发出通知时会抄送最近一次代表该 IOR 办理进口申报(Filed entry)的报关行。该通知将包含如何申请重新建立 IOR 编号的信息,包括必须向 CBP 提交哪些信息以核实提出申请的 IOR 的身份。IOR 或持有有效授权委托书 POA 的报关行可通过 IORProgram@cbp.dhs.gov 联系 CBP, 询问有关已作废 IOR 编号(Voided IOR number)的问题。





















